第三十一章(1/10)
现在说一下茵茵结婚以前和我的艳事。
“咿啊……”茵茵坐在计算机桌前伸伸懒腰,编辑软件正告诉她,她已经工作了三个小时了,自从大学毕业后,她就独自在外租了间小公寓的顶楼,靠着替杂志写些言短篇连载小说赚些稿费及家里寄来的少许生活费用过活,反正就一个
过嘛,而两方面的收
加一加,
子也还算过得去,当然!一个单身
子,除了伙食之外,就只有化妆品和衣饰是较大的开支,这两方面的收
,已足够让她花用了。
俗语说:“饱暖思欲”,茵茵在这种独居生活,和不愁衣食的环竟下,自然也不能例外,由其她独自租赁房子居住,自然有她的用意。她是属于思想开放型的现代
子,不想受到婚姻的束缚,把大好的青春时光投注在一个男
的身上,
应该像男
一样,可以有所谓的“鱼缸政策”,若是苦守着一个男
过活,这样的
生岂不枉哉?
当初,艳艳和清清在刚毕业就结婚这样的作法,茵茵是第一个举双手反对的,艳艳和清清是她在大学里最要好的朋友,也在一起住了四年,一起念书,一起玩乐,一起到PU钓凯子,一起换
男朋友的心得,当然!也一起研究男孩子的生理构造。然而,自从王艳艳和清清她们结婚之后,她却突然感到寂寞,一方面是两位知己朋友离开她的身边,不过,主要还有个原因……
原来,茵茵有一样新奇的东西,她们叫它“宝贝”,是有一次她们去南非自助旅行时,在土著部落里买到的,一个木的手工艺雕刻品,刻的是男
生殖器官,但却是双
的,可以由两位
同时享受“鱼水之欢”,茎部那
细而特别的花纹更是令
带来无比的快感,这“宝贝”就陪伴了这三位
渡过了无数寂寞的夜,但自从她们毕业又先后结婚后,茵茵便只能独自一个
独自享用了。
茵茵的阿姨有个叫阿的
儿,也就是她的表妹,最近由乡下上台北来找她,说是在台北找个工作,但由于她学历并不高,工作并不好找,所以在她找到工作之前,只好先暂住在茵茵的房子里,阿
就先睡在茵茵写稿的书房里,这两天,她帮阿
找了个帮佣的工作,对像是我杂志社的总编,虽然老编会吃
豆腐的事是全杂志社都知道的事了,但阿
的学历,能帮她找到一份收
不错工作已经相当不容易,而且,老编大概不会对一个年仅十七岁的乡下小
孩下手吧?
阿的工作还算轻松,只要在白天时,到老编那位在木栅的别墅,将屋内打扫
净即可,庭院有老编的司机负责,只要打扫好了,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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