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5/6)

的袭击,上一眼,下一眼,左一眼,右一眼,再上一眼,再下一眼……好家伙,全方位扫描的视觉猥亵。

武松感觉很别扭,书中写道潘金莲在他眼中,芙蓉(这个真和芙蓉姐姐没关系)面,冰雪肌,身材婀娜,亭亭玉立。又说此时小潘的神色如含蕊的梅花,似开还闭。武松心道,这嫂子真好,对我没有一点恶意,长得天仙一般,看来是哥哥的福分。可惜这眼光太犀利,我怎么就不敢看她呢。

(原文:武松见十分妖娆,只把来低着。

倘若武松知道小潘此刻的想法,他定会惊骇不已。这个已经二十五岁的满怀无法言表的喜悦,又带着一点自怜的忧伤。

忧伤?*还能有种调调?那我们去小潘感天空里逛逛不就知道了。

十五岁的小潘在给老*狼张大户唱曲,十八岁到二十四岁她正在床上伺候六十岁的张大爷,那是一生最美好的光景。(在此我们按古代的虚岁,写武松时我按周岁算的,以后统一按虚岁,与原文保持一致。

其实她完全可以壮烈的拒绝张老的无耻要求,然后自尽,或者被张老天天打个半死,或者被转卖给一个更加变态的穷光蛋,或者被送到院。这样可以获得一个贞洁烈的荣誉称号。是啊,她为什么不这么呢?答案很简单:傻*啊?

二十四岁之后,小潘终于脱离小三队伍转正了,转到了武大郎的怀抱。杯具(悲剧)够凑一个茶几了。

小潘武大郎吗?相当于老鼠猫的机率吧。

就离呗。我一定要离婚!小潘问遍了大宋朝的法律,发现满足下面三条之一就可以离婚:1.丈夫受到刑事处分而离乡2.丈夫外出三年不回家大郎是个老实孩子,绝不这种傻事。

最后一条更不靠谱:受到丈夫亲属的强*威胁时,可以提出离婚。

小潘最后认定制定大宋法律的很*蛋,一切都不可能,她的未来彻底毁了。唯一的出路就是和武大郎正经生活。事实确实如此,自从搬到县西街后,小潘安分了许多。(原文中王婆回忆,自大武大到了县西街,小潘不再出门。)但是小潘没有放弃,她在等待,如果上天还当她是一个活生生的的话,也许还会给她一个机会。终于,在接连3600多天面对张老那张衰老的脸,又接连390多天忍受武大郎的野兽派造型之后,武松这个身材凛凛,相貌堂堂的纯爷们坐在了她的面前。

世界原来这么美好,二十五岁的小潘她恋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地址发布邮箱:dybzba@gmail.com 发送任意邮件即可!